轉錄/全球之聲/台灣:部落圈討論行銷文章

我一直都在看全球之聲,剛剛收到關於台灣最近又在說部落格該不該寫行銷文章的內容,轉錄過來給大家看看。

台灣部落圈最近「又」在討論部落客書寫廣告文章 / 行銷文章的議題 – 只是這次比較熱烈一些。
richyli 寫了篇 《精準有效置入部落客/記者的大絕招:Junket》,裡頭舉了 Weblogs Inc. 為了不讓記者的報導受到廠商招待所影響,所開出的「承諾」。他也提到 Junket 的好用之處:
其次,拿人手短乃人之常情,人家招待你去外地旅遊,現在很多招待部落客的 Junket 甚至還有「車馬費」,你能不寫嗎?通常答應參加的同時就已經默認稿子會被處理了。如果參加了 Junket 之後不乖乖寫稿,除非真的夠屌,夠大牌,媒體夠響亮,否則下次絕對不讓你參加。這對於旅遊線的記者沒什麼,但一般線的記者,或者部落客,「損失」就很大 了。還有,人家的好意,你再怎麼「平衡」,老實說都是騙自己的。

DearJohn 對此事有不同的看法。他在《別人的部落格文章廣告化,究竟關你什麼事?》裡,認為部落客的倫理規範不應該與記者相提並論。而且由於讀者並沒有付錢來閱讀部落格文章,因此部落客有權選擇自己想說的、想寫的文章,就算是整個部落格文章都是廣告也沒關係,重點是文章寫的精不精彩:

我的結論就是,有沒有利用部落格來寫廣告文章、部落客有沒有做置入性行銷,根本就一點也不是重點!重點是那個人的文章寫的 夠不夠精采,具不具可讀性?如果一個人的文章寫的很爛、照片拍的很醜,就算勉強想做行銷,大概也根本沒人想上來看吧?換句話說,有人就算是接受了招待、拿 了稿酬寫了某篇產品試用推薦文,如果寫的很棒,大家都很愛看,那又如何?根本就沒什麼騙不騙的事,一個願打、一個願挨,不曉得旁邊的人在不爽什麼?

對於到底是分享還是廣告,到底是揭露還是隱瞞, Portnoy 決定用一個二維的象限圖來「揭露」自己的立場,一個軸是「完全揭露 / 完全隱瞞」,另一個軸則是「純個人分享 / 純商業行銷」,很快地, wenli 也用《親愛的部落客朋友,我在這裡》回應了自己的立場。

除了對事的論戰之外,也有對人的論戰。 SpinalCord 在 《這個世界上,真的有很多巧合》中,指出另外一個部落客 Tina 表面上是搞「把好東西跟好朋友分享」的團購,暗地裡卻是評價上千的 yahoo 拍賣賣家Tina的回文和支持她的網友則認為,重點在「部落客與我們分享了好東西,還很辛苦地幫大家代訂東西…..」

SpinalCord 的另一篇文章也扯到了另一位在台灣知名的部落客。他在文章裡懷疑艾瑪的冰箱裡不應該有儲存那麼多優酪乳 ,應該是廣告文偽裝成分享文。艾瑪的先生 TSUBASA 就此寫了篇文章,票示了他們家的庫存 – 包括15公斤的麵粉、兩箱的咖啡和成打的紅酒等。

最後,傅瑞德則分享了《我為什麼寫不好廣告文?》 :

也許是同樣的事情、同樣的邀請和「利用」,但這樣的重視讓我覺得自己能以專業評論者的身分寫文章,而不是背負著人情或利益壓力寫宣傳文的部落客;對於這家公關公司和他們的客戶而言,我相信多少也得到了一些金錢買不到的東西。

本文為 GV 中文小組共同翻譯而成。感謝 Leonard、 H.Y.、abstract 等人的協助。

Barbie:那我是不是應該不要轉錄新聞,因為有幫那些媒體廣告之嫌?????????XDDDD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