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ugust 22, 2007

言論責任豁免權

網友!? 
立法委員!?

八卦雜誌!?

 

我之所以希望將來來我網誌,有榮幸肯回應我文章的人是會員。

 

是希望大家對自己的言論多多少少負些責任。

 

 

雖說會員資料可以亂填、帳號可以隨便申請,不過我覺得……,沒有人閒到,申請個假帳號,目的只是到處亂罵人、或留些傷人、不負責任的話語。

 

 

我知道很多人覺得申請會員很麻煩,我也是這麼的覺得。

 

因此,留言版就沒有這樣的限制。

 

 

其實我以前,也到曾經認識的人,去她網誌上留言,我沒有登入會員帳號,是因為我在罵人。我沒有勇氣對我的話語擔當責任,即使我覺得自己講的頭頭是道。因為做過了,所以我後悔了,所以我只能要求自己不要再做出這種傷人,又不負責任的行為,所以我奢望,起碼在我的網誌裡,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。

 

 

比如說:看不爽別人的文章、不爽別人的心情抒發,大可以講道理,也或者看看當作垃圾就算了,又何苦在人家網誌留言謾罵!?

 

 

我不敢期望有會員帳號,對於網路言論的保障有多少?

 

 

但,政治人物講話可以當屁、立法委員說髒話可以不用被告、八卦雜誌編了一堆自導自演的腳本。

 

 

我相信很多人都不喜歡,既然這樣,就先從自己做起,約束自己,再來推己及人。

 

 

不過有些情況,可能網友會情緒控制不了,而話語不是很好聽。比如說:指名道姓、扯到公眾人物、或公眾事件、或內容具有批判性。但如果因而這樣被罵,是可以理解的。畢竟自己有權發表感想,別人也可以捍衛自己的想法。

 

 

只是希望大家能對自己的言論多多少少有負責,飯可以亂吃,話不可以亂說。有時脫口而出的話,會比家庭暴力更恐怖……。因為那是會留在心裡,深深不可抹滅的傷痕。

 

 

寫網誌,心情的抒發是自由的,希望大家都能給予鼓勵、並且尊重。

 

 

這篇文章不只為了我自己而寫,更為了許多人。

 

 

希望有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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