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術家自問自答 / 為什麼我想做藝術?

Not Performing arts redefined
文/吳伊婷
這是個我最近都在持續自我對話的問題:我為什麼會那麼喜歡做藝術,尤其是表演藝術?
我之前的回答一直都是被雲門舞集公演推坑,然後就開始跳現代舞,又被台南人劇團推坑,就開始做舞台劇。這些是過程,而不是「動力」。一直以來,有個東西在後面持續的推著,醞釀著,每當在創作、寫劇本、排練、演出時,那個東西就在那裡。
所以那是什麼?是什麼讓我可以義無反顧的「摧下去」?
這個問題,在一個很特別的場合中我找到了線索:在不諱言戲劇團的開春聚會中,在夥伴的聊天過程中聽到了這句話:「Abby這個導演喔,我們在排練,她只要看到我們在演,就會笑得很開心。」(我先講,不代表我對排練沒要求!) 對啊,為什麼?我就再回頭去想,這個「笑」在哪些地方發生過?最接近的情境莫過於一個作品做出來、一段錄影發出去、一篇文章寫出去,這些的「笑」都是一樣的。
那,這個「笑」是什麼?那個笑先是一種滿足,任何創作者都有的滿足,但更後面的,是一種安全感。是一種「我在這個舞台上,我可以講任何事情的安全感」,這個舞台不僅僅是我們說的表演舞台,而是「載體」,不管是一個放作品集的網站、一段紀錄片的影像、一個表演的路口、又或是一間博物館。我可以在這個載體上講任何想講的、想說的,在這個作品呈現的形式與時間裡,我不會發生任何「危險」:不管是被批評、被打壓、被干擾、被罵,除非我想讓這些事情故意發生,否則,在那個時空,我與我的話語都是安全的、是自由的。
過去我是一位長期的社運工作者,很多我在乎的議題都來自我的生命經驗。在爭取這些權益的路程中,經歷過很多失語、忽視、遺棄、被操弄。很多社運工作者在經歷這些之後,就會漸漸離開。我的情緒起伏也差不多,但我可能在「韌性/任性」這方面多了一些,所以我才走得久那麼一點點,但是也會有不知道怎麼往下走的時候。話雖這樣說,但也一直都沒有停下來。
我原本以為,很多人是不想發聲,因為他們怕,或是覺得自己有錯而躲藏。並不是這樣的。其實每個人都願意說的,只要有觀眾,哪怕只有一個都好(其實一對一講話又未嘗不是一種表演?)。只要給那個人這個安全且自由的「載體」,他/她就會願意講。
講話,要有人聽到才能讓意識開始流動,每個人都期望被聽到。那,就要去找載體。可是我們這些人可能講話不夠大聲,或是創作不夠主流、又或是根本沒人理我們,那怎麼辦?好啊,沒人理我們,那就自己做啊,發起台灣跨性別博物館計劃與不諱言戲劇團,都是這樣的目的:我們自己創造載體、創造平台,在一個荒蕪人煙的空地,我們開始搭台、開始架燈、開始排演、開始演出。那,給誰聽?給鳥聽、給大自然聽、給自己聽。
先慢慢地讓自己聽到內心真正的聲音,自己也開始喜歡了,那個「笑」就來了。然後,就有勇氣去嘗試找觀眾來看,接著,話就說出去了。退一萬步來講,就算真的沒人要聽,至少我們這裡還有自己人在聽、還有那些記錄,所以無論如何,都值得去做。
當我們有一天看到話說出去了,內心就會有更多的話想要講,慢慢的就察覺到,每個人都喜歡聽別人「講故事」,所以或多或少有一些人會留下來聽。那也有個疑問,也許那些話用畫的、貼的、寫的、推起來的,都可以啊。
過去我因為社會運動,很常做各種公眾演講,這也是一種表演形式,我在演講中經常會動態調整我的內容,以符合不同觀眾的知識水平、經驗、調性。而且很多生命經驗在透過人講述時,就跟看書、看電影差很多。為什麼?
表演藝術與藝術品最大的差別,就是「人」:當有一個人站在你面前時,你會自動注意對方,而且你會接到對方的情緒、情感,也會觀察到肢體語言、動作,而表演者也可以決定要不要與觀眾互動,或者是為了讓觀眾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而更改說法,也可能要保護觀眾的情緒而收束。這些就是表演藝術獨有的另一種「安全感」:生動與靈活。
那個故事可能不一定是用嘴巴「講」、也可能是用身體「講」:當語言加入情緒的張力,再/或加入輔以身體的表達,又或者僅僅用身體就能講那些心中所想,對於講述者來說,更「笑」得出來。
這就是為什麼我想做藝術,尤其是表演藝術,因為在這裡,我是自由的。
(你該不會真心的認為這是PAR雜誌的投書吧?我哪有那麼大的本事,我什麼咖啊拜託~假戲真做,後面就會成真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