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ptember 17, 2006

出生學到的第一個事情

1.花錢 2.浪費錢 3.借錢 4.存錢 5.還錢 6.賺錢 7.送父母錢
1+1=2 1+2=3 2+3=5 3+5=8 5+8=13 8+13=21 21+13=34
以我的進度來算,我大概34歲才可以賺錢養我爸。
列那個數字是好玩沒有意義的!

看Discovery學的,反正你無聊你可以繼續算下去,他好像有個專有名詞我忘記了!
然後我記得我高一被郭老師抓出來數學教學,教過我數學的人都知道一件事情!
就是當我懶的時候!我想要心算!然後突然會聽到「善意」的提醒!
我心算也會出錯!所以她就逼我一定在紙算!T_T

為何會有這樣「領悟」!我回去舊家,整理我的書庫,就發現很多,現在看來,已經沒意義的書!Os.我當初怎麼會買?

我記得我剛上國中的時候,音樂老師對我們說了一句話,國一你們可愛!國二你們可恨!國三你們可惡!
基本上我覺得這段話拿來高中比較貼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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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vercomer144 at WRETCH at 08:39 AM post | Comment(0) | Trackback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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