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「別人的小孩死不完」看台灣部分公務員的沒良心態度

台灣的公務員被我們嫌到臭頭好像也不是新鮮事了,一個國家的政府是否值得信賴,是否具有照顧人民的能力,我們要怎麼去知道?其實我們不用從什麼「不顧安全強制啟動核二」、「強拆士林王家」這種事情去看,從一些小地方,我們其實就看得出來。

(以下僅是我遇到的實際案例,不代表全台灣公務員,我依然相信有會照顧與服務民眾的公務員,但是恐怕是少數了。)

我認識的一個朋友在某局的某部門上班,常常會跟我分享他們工作的一些事情,有些事情大概跟大家猜的公務員差不多,不過,從他最近跟我分享的兩件事情我才了解到,原來我們的公務員有些是根本不會照顧人民的,因為他們連照顧自己人也不願意做:

首先,先看第一段對話記錄:

(因為保護我朋友跟其中提及的當事人,部分資料經過修改)

提要:有一對夫妻同時考上公務員,看看我們的政府單位是怎麼惡搞這對夫妻的:

朋友:我(們)把他一個分在XX一個分在XX(註:這兩個地方分別在台灣最北部與中部)
Barbie:你明明就知道人家的意思
朋友:利益迴避

(刪節)
朋友:我管他的 我照成績分的
這叫做公正不阿

(刪節)

朋友:我只是在製造夫妻間互相偷情的小三樂趣

(刪節)

朋友:反正那也不是我能決定的

(刪節)

朋友:我人真好 沒舉報上去 他們沒填寫是否有親屬在本局上班的文件
Barbie:這個反而應該做啊
朋友:簽了 會更慘

(刪節)

朋友:我已經學乖啦

(刪節)

朋友:之前一個隱瞞自己在某機關作政風公務員因案被革職的 
我舉報上去我自己衰,對方還不是爽爽作
Barbie:起碼你盡到責任了
朋友:有阿,我拿了履歷表,拿給負責進用跟招考的業務的同事看
我跟他說 你看他們聯絡人寫什麼,他阿哈哈的 耶~~是夫妻耶
然後就退回來給我了

(刪節)

朋友:正在敲打他們的資料,其實我只是看他們不順眼

沒把他們一個分配到金門,一個到屏東就很好了
Barbie:我就是等你這句話
朋友:通信地址
一個寫基隆市XX街
一個寫桃園縣XX路
哪個區哪個鄉鎮市阿
Barbie:人家不是七年級,幹嘛強求

(刪節)

朋友:跟我同事一起研究跟實驗
發揮台灣土炮精神

(刪節)

朋友:沒阿,
就把帥哥派到老婆那邊
正妹派到老公那邊
研究台灣夫妻倫理

(刪節)

而且男生履歷表家屬欄位沒有填寫
只有緊急聯絡人寫他老婆名字。

從上面的對話中,我們可以看到,其實公務員滿嘴的「法」,在知道文件不實的情況下,不去針對這個點處理,而是在「明知道」他們是夫妻的情況下,再以「利益迴避」(又是法)作為依據,分派到兩個距離蠻遠的地方。不過最後也不打自招,「只是看他們不順眼」。所以說,只要爽,今天政府可以照顧你,不爽,明天惡搞你都沒關係,因為一切都是「法」。(某人說過:依法行政,謝謝指教。)

我們再來看第二段:

提要:因為颱風來臨,該單位需要派人去勘災。

(以下「A」是被派出去勘災的那位)

A:我也想出去玩…………為什麼行程全被打亂了………..

朋友:你還算好咧~我周日要(保護當事人,刪節)

A:明天要跟著勘災

朋友:我是幕僚單位 業務單位請加油 遇水則發

從上面的對話中,讀者應該不知道我氣憤的點在哪裡吧,其實,是我的朋友後來跟我說的這句話:

朋友:我們喜歡派有男朋友的女生去視查災情。

在第一個段對話中,如果今天這個公務部門可以用「同理心」去仔細想想,其實他們可以讓這對夫妻起碼有機會「距離更接近」的,故意這樣惡搞別人老實說只是逞一時心頭之快,講難聽一點,如果今天這對夫妻因為要見面,而在路上發生意外,起因其實就是因為這些「惡搞公務員」不爽,你這樣是對的嗎?雖然到最後絕對查不到這些人的責任,但是起因就是因為他們。這就是公務員,專門玩弄人民、玩弄自己人的公務員。那你今天不是沒良心那是什麼?至於那些「帥哥派到老婆那邊」、「正妹派到老公那邊」什麼的用詞就不評論了,放上來只是要讓大家知道這些人的腦袋在想什麼而已。

(不過這邊要幫我朋友平反一下,就算他跟我說這段內容的時後去阻擋,也來不及了,因為已經分派過後一個禮拜了,不過他也不想招惹麻煩XD)

在第二段對話中,「我們喜歡派有男朋友的女生去視查災情」這句話直接道破一切,可憐的A並不知道是她身邊的人在作梗的,如果今天A在勘災時發生了什麼意外的話,她男朋友只會知道「因公」結果「殉職」,卻不知道這些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的。那原因呢?只是一堆「討不到女朋友、找不到老婆」的公務員「眼紅」下的決定(別人的小孩死不完)。那我可以這樣下潛台詞嗎:「我們沒女朋友,讓你也嚐嚐沒女朋友的感覺看看」。其實今天只要有人出來稍微阻擋,大可以不要派A去。

有網友可能就會說「那你可以去跟他們檢舉啊!」,那我必須說,受理投訴跟調查的單位早就都是他們的人了,你叫我該怎麼做?投訴內容永遠不會給到對的人,被惡搞的人永遠不會知道真相,我該怎麼辦?我只能寫在這邊了。

如果我們的政府是被一堆沒良心的人所佔領,有良心的人只能被欺負或離開的話,那我們的政府根本就是一群只會嘴上說「依法行政」的無賴而已。養他們,然後看著別人被欺負,付他們薪水根本就是「造孽」的幫凶。

不過正所謂「上樑不正下樑歪」,這種「嘴巴說遵守法律,心裡暗算別人」的風氣恐怕在公務機關裡可能屢見不鮮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