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論/相愛容易成家難

文/吳伊婷(吳氏婚姻撤銷事件當事人)

最近兩個月,因為吳氏婚姻撤銷事件,台灣的多元性別話題又浮上了檯面。這次,因為平反成功,台灣的同志婚姻議題終於受到了傳統觀念與宗教人士的猛烈攻擊。

七夕情人節那天,受邀參加公共電視的有話好說節目,討論同性婚姻在台灣難以通過的原因。節目中開放觀眾call-in,正好證實了那天節目的主題。每個打進來的都是反對立場,都是說違反宗教、違反倫理:「小孩有兩個爸爸或媽媽怎麼辦?小孩精神會錯亂」,更有甚者說「這不是人權問題,也不是社會問題,這是醫療的問題。有病就應該去看醫生。」我真的不知道他在全國電視網上面這樣罵人是什麼意思。

根據基督教報紙報導,在八月九日,也就是吳氏婚姻平反成功後兩天,馬英九總統接見十來位宗教人士,這些宗教人士的訴求是:「教會願成政府伙伴 提醒同性法案謹慎」。其實基督教的立場大家也心知肚明。

現在隨著台灣的宗教要試圖影響政治,著實為那些同志伴侶與多元性別伴侶感到擔心,已經等了五年、十年甚至更久者,就是為了等到法律承認他們家庭的那一刻,等到他們受到正式保障的那一刻。現在他們不只面對台灣本來就存在的傳統觀念,更面對著宗教的伸進去政治裡的手。這些持反對立場的人,正在剝奪他們成家的一切可能,口裡說著尊重和包容,做的卻是踐踏人權與破壞家庭的事情。

兩人相愛,進而在一起,不知道這樣的保障能剝奪誰的權利?對於異性戀來說,他們還是可以繼續當異性戀,不會因為多元成家通過而變成同性戀。既然不會妨礙到誰的權利,為什麼要阻止別人成家?因為你們不能接受男同志、女同志、雙性戀、跨性別所組成的家庭?

違反自然?這世界上有多少違反自然的事情,你就只「選擇性執法」?

一定要「一夫一妻、一男一女」才幸福?你要如何回應台灣社會原本就存在的多樣家庭?單親家庭、隔代教養家庭?難道這些非典型一夫一妻的家庭就不正常、不圓滿、不適宜養育子女?

違反聖經道德?按照基督教的說法,天地萬物都是上帝創造,包含多元性別也是。而且,不是所有人都是基督徒,不是全部人人都有義務遵循「上帝的道」。

台灣的多元成家早已是事實,這道由異性戀霸權所構成的城牆,其大門已經悄悄的被開了一道小縫。隨著九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多元成家草案送進立院,我希望「有情人終成眷屬」,不再受到傳統觀念綁架,不再遇到宗教罷凌家庭,不再有「有家卻不成家」、「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就是你是我的家人卻不在我的證件(戶籍)裡」的狀況。

所有的同性伴侶、多元性別伴侶,這是台灣虧欠你們的正義。我由衷的盼望,看到全台灣所有人都獲得平等成家權利的那一天,而且我相信,那天不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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